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(云南师范大学)是由云南省教育厅于2023年认定的,以下简称“中心”。中心在省教育厅领导下,承担全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的理论政策、标准研究等工作;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相关管理与考评工作;开展省教育厅交办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服务工作;组织开发并指导使用中小学教师教育课程资源;构建校地共建机制,辐射区域教师发展中心建设;承担省教育厅交办的教师专业发展的其他工作。
中心设立以来,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及云南师范大学的领导下,积极适应我省教育改革形势,适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,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,汇集专家智慧,认真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需求调研、教师培训相关制度设计及培训项目策划、培训实施的日常管理与质量监控等工作,切实落实各项职能,为全省基础教育领域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,赋能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。
联系人:赵老师、安老师、冯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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